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时间:2024-02-27 23:45:50
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离婚是一个麻烦的过程,也要考虑一些客观的事情,最重要的两件事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以下分享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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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其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支付,对于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高收入的人群。按照上述所说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人群。则需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6、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8、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9、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0、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1、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的有关举证责任问题:

1、确定子女与生父关系的问题。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2.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

结合上述条款和意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例如、一般情况下工资一个月5000其所给付的抚养费是收入的20%-30%,也就是说不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超过1500元的。但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并且抚养费按相应人群需做不同调整。如果隐瞒真实收入一方需增加抚养费,且需补付少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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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那么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建议在离婚前双方先协商解决,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这里所说的能力不仅是指经济方面,还有受教育程度、陪伴时间等等。如果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等待法院的宣判吧,只有法院才能给大家一个满意公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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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新争夺抚养权难不难?

重新争夺抚养权难不难,应当根据是否符合条件而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抚养权的具体认定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抚养方是否具备抚养条件来进行认定,如果抚养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应当尽快办理抚养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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